齐鲁小名士书画院“拜师学艺 传承国学” 项目实施方案

为繁荣山东书画事业,传承国学,推动齐鲁画风传承,由山东省书画学会遴选各地优秀会员,建立齐鲁小名士书画院导师库,成立山东省书画学会齐鲁小名士书画院导师工作室,为全省青少年提供拜师学艺的机会,基于传统的师徒制,导师选择优秀青少年为入室弟子,亲自授学,传承技艺。
一、导师条件
须为山东省书画学会会员
二、项目流程
(一)制作调查问卷,面向学会全部会员进行调研,了解会员对该项目的支持度和参与意向,以分析项目可行性;
(二)面向学会全部会员征集齐鲁小名士书画院导师,申请者提交个人艺术简介、代表作品、宣传视频等资料,由画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在学会官方网站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发制作齐鲁小名士书画院导师系统,制作导师宣传页面,按地区分类,供青少年浏览、提交拜师申请;
(四)面向全省青少年学生招生,鼓励其申请成为齐鲁小名士书画院会员并拜师学艺;
(五)为有意向拜师的青少年办理入会手续,缴纳会费;
(六)通知有关导师联系申请拜师者沟通拜师学习细节,签订教学协议。
三、导师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由山东省书画学会为其成立齐鲁小名士书画院导师工作室并授牌;
2.定期参加齐鲁小名士书画院导师培训班;
3.根据收徒教学成果,享受导师教学津贴。
(二)义务
1.接收齐鲁小名士书画院会员的拜师申请,并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
2.保障学员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与学员加强交流,满足其发展需要,加强辅导。
四、齐鲁小名士书画院会员权利及义务
(一)权利
1.优先参加本院组织的向名家拜师学艺活动;
2.通过本院会员在线教育平台学习名家讲座、前沿特色课程;
3.有机会在《书画山东》杂志、齐鲁小名士书画院院刊、年度作品集、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发表作品,展示个人形象;
4.优秀会员有机会被评选为本院签约小书画家、小院士;
5.经本院推荐,可直接晋级参加定期举办的山东省百杰小书画家选拔赛复赛;
6.优先参加山东省书画学会、齐鲁小名士书画院举办的国内外艺术夏令营、艺术交流考察及艺术高校的升学培训等公益性活动;
7.年龄满18周岁后,由本院推荐为山东省书画学会会员,并向其他省级以上艺术团体推荐;
8.本院组织书画名家指导开展创作以参加各类省级、国家级权威书画展览和比赛;
9.参加由本院定期举办的优秀作品巡回展览。
(二)义务
1.按时缴纳会费;
2.遵守本院规定,维护本院名誉;
3.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活动;
4.勤奋学习书画技艺,积极开展创作,并定期向本院汇报创作成果。
五、项目价值
(一)能够激发山东省书画学会会员活力,为推动齐鲁画风传承作贡献,实现个人社会价值;
(二)为有志于书画艺术的青少年学生提供更多学习机会,通过传统的师徒制传承国学,促进青少年专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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